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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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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4-06-24 17:39
  • 作者:许亚梅
  • 来源:巡察工作办公室
  • 审核人:刘馨

本网讯(文/许亚梅 图/许亚梅、贾丽莎、毛敏)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24日,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彭尚源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范华、李方裕作为联系校领导分别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一体落实“1329”发展战略,取得了一定成绩。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党委统筹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有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校党委重要工作安排。要全面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台账,突出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通过巡察整改推进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把巡察整改和党纪学习教育统筹起来,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检验学习成果,努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履行整改监督职能的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共同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学院高质量整改。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表态发言中表示,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整改责任,坚决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扎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反馈会前,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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